( 1 )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,并试吊,确认安全。
( 3 )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、体积、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。
( 6 ) 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 6 × 37 的钢丝绳。 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0 倍,且不得小于 300mm 。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 70 %计算。

( 7 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:
1)钢丝绳直径减少7%~10%。
2)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%。
3)出现拧扭死结、死弯、压扁、股松明显、波浪形、钢丝外飞、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。
4)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,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%以上,或钢丝绳被腐蚀后,表面麻痕清晰可见,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。 (8)钢丝绳、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~10,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、兜绳不偏移、吊物平衡,新起重工具、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,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,长期不用的超重、吊挂机具,必须进行检验、试吊,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。
4)起重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时,应提前减速停车